集合描述一类确定的对象。判断集合是否相同,应比较元素,而非排列顺序或书写形式。
集合、元素与五种表示方法
集合是一类确定对象的全体,对象叫作元素。x∈A 表示 x 属于集合 A,x∈/A 表示不属于。
集合有三个基本特征:确定性——给定对象是否属于它有明确答案;互异性——同一个对象只算一个元素;无序性——改变列举顺序不改变集合。因此 {1,1,2}={1,2}={2,1},不能因为列举式写了三个位置,就断言集合有三个元素。
表示方法
(1) 列举法:如 A={−1,0,1}。重复写入某个数不会增加元素个数。
(2) 描述法:如 A={x∈Z:−1≤x≤1}。冒号或竖线左侧说明元素的形式及所属范围,右侧说明筛选条件。变量名称可以更换,但必须连同其受约束的出现位置一起更换。
(3) 区间法:用于实数集的连续部分,完整约定如下,有限端点默认 a<b。
| 区间 |
对应条件 |
| (a,b) |
a<x<b |
| [a,b] |
a≤x≤b |
| [a,b) |
a≤x<b |
| (a,b] |
a<x≤b |
| (a,+∞) |
x>a |
| [a,+∞) |
x≥a |
| (−∞,b) |
x<b |
| (−∞,b] |
x≤b |
| (−∞,+∞) |
x∈R |
无穷大不是实数,不能作为被包含的端点。退化时 [a,a]={a},而 (a,a),[a,a),(a,a] 都为空集;若左端点大于右端点,按相应不等式理解为没有满足条件的实数。
(4) 文字叙述法:例如“所有非负整数的平方所组成的集合”。必须把对象范围和判断标准说清,“很大的数”没有统一标准。
(5) 图示法:数轴表示实数的区间;韦恩图用区域表示集合及其关系。图只承载已经给出的关系,不能从示意图擅自增加包含或相交条件。
常用数集、空集与基数
本手册 N={0,1,2,…},N+={1,2,…};Z,Q,R 分别为整数集、有理数集和实数集,满足 N+⊊N⊊Z⊊Q⊊R。
空集 ∅ 不含元素。有限集合的元素个数记为 ∣A∣、card(A) 或 #A;∣∅∣=0。{∅} 有一个元素,{0} 也有一个元素,但它们彼此不同,且都不同于空集。无限集不直接套用有限集的减法计数公式。
包含、相等与真子集的完整条件
A⊆B⟺(∀x)(x∈A⇒x∈B),
A=B⟺A⊆B 且 B⊆A,
A⊊B⟺A⊆B 且存在 x∈B∖A.
本手册统一用 ⊆ 表示允许相等的包含,用 ⊊ 表示严格包含,避免不同教材对 ⊂ 的约定不一致。
“属于”在问一个对象是不是某集合的元素,“包含”在问一个集合的每个元素是否都属于另一集合。例如 ∅∈{∅} 与 ∅⊆{∅} 都成立,理由不同;{∅}∈/{∅},因为右边唯一的元素是 ∅。
空集是任意集合的子集:要否定 ∅⊆B,必须找出一个属于空集而不属于 B 的元素,而这样的元素不存在。包含关系满足自反性 A⊆A 和传递性:若 A⊆B⊆C,则任取 x∈A,先得 x∈B 再得 x∈C,所以 A⊆C。
证明相等应做双向包含,或对任意元素给出一条双向等价链。找到几个共同元素,只能证明交集非空,不能证明相等。
子集计数:全部、非空、真子集与区间约束
设有限集合 A 有 n 个元素。每个元素各有“取”“不取”两个独立选择,因此子集总数为 2n。把空集和全集各自扣除,得到完整表:
| 种类 |
个数 |
条件 |
| 所有子集 |
2n |
n≥0 |
| 非空子集 |
2n−1 |
n≥0 |
| 真子集 |
2n−1 |
n≥0 |
| 非空真子集 |
2n−2 |
n≥1 |
| 非空真子集 |
0 |
n=0 |
最后一行不能套 2n−2,因为 A=∅ 时空集与全集是同一个对象。
若指定 r 个元素必须选、另有 s 个元素必须不选,两组互不相交,则剩余 n−r−s 个元素自由决定,共 2n−r−s 个子集;若必选与禁选名单相交,则无解。
进一步,设有限集 A⊆B,d=∣B∖A∣。每个 A⊆X⊆B 唯一写成 X=A∪T,其中 T⊆B∖A,所以有 2d 个。要求两端都严格时,d≥1 要去掉 T=∅ 和 T=B∖A,共 2d−2 个;d=0 时为零。
例如 A={1,2}、B={1,2,3,4},严格夹在两者之间的只有 {1,2,3} 和 {1,2,4}。
先辨认集合中究竟放的是什么
描述法中先读大括号内的“代表元素”。例如
A={x∈R:y=x2 对某个 y∈R 成立},B={y∈R:y=x2 对某个 x∈R 成立},
分别为 R 与 [0,+∞);而 C={(x,y)∈R2:y=x2} 是平面上的点集。三个式子虽然都有 y=x2,元素类型却不同。
列举有限集时要检查元素是否重复;判断数能否作元素时,要检查确定性。例如“所有很大的数”没有给出统一标准,不能据此判断一个数是否属于这个集合。常用数集满足 N⊆Z⊆Q⊆R,本手册的 N 包含 0。
对象层次与重复书写
0 是一个数,{0} 是以这个数为唯一元素的集合。类似地,∅ 是空集,而 {∅} 是以空集为唯一元素的集合。判断属于或包含时,应先说清正在讨论哪一层对象。
列举式中重复书写的值只计一次。因此一个写成 {u,v,w} 的集合至多有三个元素;只有另有两两不等条件时,才能断言它恰有三个元素。含参数集合求解时,不能未经题目授权就排除 u=v 的情形。
例:参数与空集
设 A={x∈R:x2=a},求 A⊆{1} 的条件。
当 a<0 时,A=∅,包含关系成立。a=0 时 A={0},不成立。a>0 时两根互为相反数,不能都等于 1。故恰有 a<0。
例:区间包含关系中的空集与端点
设 A=[−1,2),B={x∈R:a<x≤1},求 B⊆A 的参数范围。
(1) 当 a≥1 时,两个条件 x>a 与 x≤1 不可能同时满足,B=∅,包含关系自动成立。
(2) 当 a<1 时,B=(a,1] 非空。右端点 1 已在 A 中;为使左侧不伸到 −1 以下,必须且只需 a≥−1。特别地,a=−1 允许,因为 B 不取左端点。
合并得到 a∈[−1,+∞)。不能只在非空情形求出 [−1,1) 后就结束。
参数集合:退化、重合和区间端点都要检查
单元素解集不一定来自二次方程重根。 若 {b}={x∈R:ax2−4x+1=0},应先分首项系数:a=0 时是一元一次方程,b=1/4;a=0 时须判别式 16−4a=0,所以 a=4,b=1/2。两种情况都符合原集合条件。
列举式的几个位置可以取到同一个值。 若有理数 a,b 满足 {1,a+b,a}={0,a/b,b},先有 b=0。因左边须含零,分两种:
(1) a=0。右边为 {0,b},要含 1 必须 b=1,代回两边都为 {0,1}。
(2) a+b=0。此时 a=−b,b=0,右边为 {0,−1,b},要含 1 必须 b=1,得到 a=−1,两边都为 {−1,0,1}。
所以按题面集合等式有 (a,b)=(0,1),(−1,1) 两组。只有题目明确说“两边都是三元集”,才能排除第一组;“集合元素互异”不等于“列举表达式的值不得重合”。
含参数闭区间的包含。 若
A={x:x−2(a+1)2≤2(a−1)2},
B={x:x2−3(a+1)x+2(3a+1)≤0},
则 A=[2a,a2+1],且 x2−3(a+1)x+2(3a+1)=(x−2)(x−(3a+1))。
当 a≥1/3,B=[2,3a+1],包含要求 2a≥2 且 a2+1≤3a+1,解得 1≤a≤3。当 a<1/3,B=[3a+1,2],要求 2a≥3a+1 且 a2+1≤2,解得 a=−1。故 A⊆B 当且仅当 a∈{−1}∪[1,3]。排序端点的分界 a=1/3 和退化区间 a=1 都已纳入检查。
由像集与交并信息反求有限数集
设 A={a1,a2,a3,a4,a5},各 ai 为整数且 a1<a2<a3<a4<a5;令 B={a12,…,a52}。已知 A∩B={a1,a4}、a1+a4=10,以及 A∪B 中元素之和为 224。
因为交集中的数属于平方像集,a1,a4 非负,进而 A 全部非负。若 a1≥2,则每个平方至少为 a12>a1,与 a1∈B 矛盾。所以 a1=0 或 1。若 a1=0,则 a4=10,但 10 不可能是整数平方,故 a1=1,a4=9,并且 3∈A。
A 中元素均非负且互异,平方映射在其上为单射,故 B 也有五个互异元素。对交并的元素和用容斥:
x∈A∑x+x∈B∑x=x∈A∪B∑x+x∈A∩B∑x=234.
扣去 a1,a4 的一次、二次项,得到
(a22+a2)+(a32+a3)+(a52+a5)=234−(1+1+9+81)=142.
a5≥10,若 a5≥12,仅其贡献就超过 142;若 a5=11,余下贡献为 10,但 a2≥2,a3≥3 已至少贡献 6+12=18,也不可能。因此 a5=10,余下为 32。其中一个数为 3,贡献 12,另一个数满足 t2+t=20 且为正整数,故为 4。
于是 A={1,3,4,9,10}。逐项平方得 B={1,9,16,81,100},交集及并集元素和都符合条件,完成验证。这里先确认平方映射没有重合,再使用元素和公式;对含正负相反数的一般集合不能跳过这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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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主题:集合运算与韦恩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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