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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数、绝对值与数轴距离
实数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,可用数轴上的点表示。高中代数通常默认变量在实数中取值,除非另行规定整数或复数范围。
定义与比较
有理数能写成整数之比 (),无理数不能。有限小数与无限循环小数为有理数;无限不循环小数为无理数。
(),()。数轴两点 的距离为 。有 ,()。
三角不等式、反三角不等式与等号
对任意实数 ,同时有
右侧称为三角不等式,左侧常称反三角不等式。取等条件分别为
| 表达式 | 达到上界 | 达到下界 |
|---|---|---|
其中任一数为零时,两种界相等,四个等式均成立。
上界证明。 两边都非负,平方差为
等号恰在 。把 换成 就得到差的上界及取等条件。
下界证明。 由 得 ;交换 再得 ,两式合并为和的下界。比较平方,
故取等恰在 。仍把 换成 ,得到差的下界及其取等条件。
例
表示距 不超过 ,故 。若 ,三角不等式给出下界 ,取等恰在 。
易错点
两个无理数的和或积可能有理,如 、。不能从数的类别机械推出运算结果的类别。
加减绝对值与取大取小
对任意实数 ,
证明。 时,,; 时两个结果交换。因为和总不小于非负差的绝对值,两式都成立。
两个绝对值之差
定义符号函数 :正数取 ,负数取 ,零取 。对任意实数 ,
若至少一个数为零,两边均为零。其余情形中,同号时左侧为 ;异号时交换这两个绝对值,符号反向。
与 联用,可在分段函数、距离和式中把“取较小者”改写成绝对值。
关联阅读
同主题:代数运算、恒等式与因式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