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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理性与无理性的证明方法
判断一个数是否有理,常用的方法是:假设它有理,利用四则运算或恒等式,推出一个已知无理数也应有理。关键是说明运算可逆,并检查除数不为零。
有理数的封闭性怎样使用
若 ,则 仍有理; 时 也有理。于是若 、,则 无理;若再有 ,则 无理。
证明只需反推:若 有理,除以非零有理数 就推出 有理,矛盾。非零条件不可省略,因为 。
两个无理数之间没有统一的四则运算结论:,;,。需要检查具体结构。
非平方整数的平方根
设 为非负整数。若 ,其中 为互素非负整数且 ,则 。如果 ,取 的一个素因子,它也整除 ,因而整除 ,与互素矛盾。因此 ,。
所以整数的平方根若有理,必为整数;非完全平方非负整数的平方根一定无理。这只用最基本的整除与最简分数,不展开数论专题。
更一般地,正有理数写成最简分数 后, 有理当且仅当 都是完全平方数。若 为最简分数,则 也是最简分数,故分子分母分别相等。
两个非负根式之和有理
设 且 。若 ,则两根式分别有理。
若 ,非负性迫使 。若 ,由 平方得
再由 得结论。证明没有用“两个无理数的和仍无理”这种错误命题,而是利用被开方数有理及根号的非负性。
若改为差 ,当 时同样可反解;当 时只能得到 ,不能推出根式有理,如 。
三个非负根式之和有理
设 为非负有理数,且 有理。若 ,三者均为零;以下设 。
由 平方,得
若 ,则 。再由 平方,得到
若 ,其平方根本来就是有理数。因此 总有理,而 有理,再用上一节即可。
零值分支必须先处理,不能直接除以 。此处只证明三项情形,不把任意带符号根式和归入这个结论;例如 发生了抵消。
三角恒等式传递有理性
证明 无理。假设它有理,依次利用
可推出 有理,再由加法公式推出 有理,与 矛盾。
这些分母不为零:所使用的角及其和都在 与 之间;加法公式分母等于 ,因而非零。
类似地,若 有理,逐次与 相加就推出 对 都有理,产生同样矛盾。这种方法先选一个已知无理的目标角,再寻找有限条合法的倍角或加角步骤。
有限小数近似不能证明有理性
计算器显示的有限位小数不能区分有理数与无理数。看到大量重复数字不能证明小数从此循环,看到没有明显循环也不能证明以后不循环。
证明时应回到最简分数、整数多项式关系、已知无理数或有理数封闭性。数值近似可以检查量级与正负,但不能代替数的类别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