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目录
反证、构造与结果验证
反证通过否定命题导出冲突,构造通过实际给出对象证明存在。二者常用于补足直接计算无法保证的结论。
反证与反例
反证法假设所求命题不成立,再结合已知条件推出矛盾。证明“没有”通常假设“存在”;证明唯一性可假设有两个不同对象。
反例只需否定一个全称命题。证明全称命题时,检验很多数值不够;但找到一个合法反例即可推翻它。
例:无理性
假设 ,其中正整数 互素。由 得 偶,写 后得 ,所以 也偶,与互素矛盾。因此 无理。这里仅使用奇数平方为奇数这一基本事实,不展开数论专题。
例:达到界的构造
非负 时, 给出上界;取 才说明上界实际达到。存在性必须交付满足全部条件的对象,不能只给出形式上的候选。
验证与建模
检查单位、符号、极端情形与小规模实例,能暴露模型错误。数值计算应记录精度,近似相等不能当成恒等证明。应用题还应回到原问题解释变量和答案,例如人数必须为整数、长度必须非负、概率必须在 内。
平均值原理与极端对象的选择
平均值保证某个对象达到什么程度
对实数 ,记 、。由逐项相加,
因此至少有一个数不小于平均值,至少有一个数不大于平均值。若所有数都严格小于平均值,相加便与平均值的定义矛盾;另一方向相同。当各数不全相等时,两端不等式都严格。
若 ,从 开 次方,还得到几何平均位于 之间。若 ,从 开方,得到平方平均也位于二者之间。平方平均的这个表述不能直接用于任意负数,例如 时平方平均是 ,已大于最大项。
在计数中,若 个对象的整数得分总和为 ,便有某个得分至少为 ,也有某个至多为 。证明时先求总体数量,再由平均分配得到某个对象的保证,通常不必先找到该对象。
加权平均的最大、最小界
若 且 ,则
证明是将 乘以 后求和,再除以 。左侧等号当且仅当每个 的项均满足 ;右侧等号同理。权重为零的项不影响平均值;允许负权重时结论一般不成立,例如权重 对数值 给出平均值 ,超过最大项 。
极端原理的使用步骤
非空有限实数集一定能取到最大值和最小值:依次比较两个数、保留较大者,有限次后得到最大值;最小值同理。证明中据此选择长度最短、得分最高、关联对象最少等对象,再利用“它不可能被合法对象进一步改进”的约束。
使用时应明确三件事:候选对象集合为何非空;所比较的量为何取到最值;改变对象后是否仍满足候选条件。对无限集合不能直接套用有限性结论,例如 没有最大元也没有最小元。若依靠正整数的最小数原理,应明确比较量是正整数,而不是笼统地称“取最小”。
最值证明要同时给出界和达到界的对象
若目标是最大值 ,须证明所有合法对象的值都不超过 ,再构造一个合法对象恰取 ;最小值则反向。只有上界不能证明最大值,只有一个较好的构造也不能排除更好者。若只能构造一列值趋近 而无人达到,应称为上确界,并明确最大值不存在。
关联阅读
先修:等价转化与条件追踪 · 量词、否定与参数中的存在性。
同主题:数学归纳法与递推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