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必先求出通项或和的精确表达式,才能估计一个有限和。常见方法是把每项放在两个容易相消的差分之间,或找到一个在递推中变化简单的表达式。
从目标上界反找差分
若对 k=1,…,n 有 uk≤vk−vk−1,逐项相加就得到
k=1∑nuk≤vn−v0.
只要至少一个逐项不等式严格,总和也严格;若求取等条件,必须要求每项同时取等。下界同理。
若目标右侧为 n/(n+1),自然尝试 vk=k/(k+1);若右侧为 1−1/(n+1),可尝试差分 1/k−1/(k+1)。这是从目标结构选比较对象,不表示逐项估计一定能成功。
平方倒数和的简明上界
对整数 k≥2,因为 k(k−1)<k2,所以
k21<k(k−1)1=k−11−k1.
故 n≥2 时
1<k=1∑nk21<2−n1<2.
n=1 时该和等于 1,应单独处理,不能沿用第一个严格不等号。本结论是对每个有限 n 的估计,不需要讨论无穷级数。
若从 k=m+1 开始,m≥1,同样得到尾段上界 ∑k=m+1n1/k2<1/m−1/n(n>m)。
根式差分的双侧估计
对 k≥1,有
k+11<2(k+1−k)<k1,
因为中间式等于 2/(k+1+k),分母介于 2k 与 2k+1 之间。
于是对 n≥1,
2(n+1−1)<k=1∑nk1≤2n−1.
左侧逐项相加得到;右侧把首项 1 单列,再对 k≥2 使用 1/k<2(k−k−1)。右侧等号仅在 n=1 时成立。
用等比数列控制有限和
设从第 m 项起有
0≤ak≤Cqk−m(k≥m),C>0,0<q<1.
逐项相加并使用等比求和式,得到
k=m∑nak≤C1−q1−qn−m+1<1−qC(n≥m).
这称为等比放缩或等比压缩。最后的严格小于来自被减掉的正尾项 Cqn−m+1/(1−q),不要求逐项比较本身严格。若只知道 ak 有正有负,同一个上界仍可由逐项比较得到,但要控制绝对误差则须比较 ∣ak∣。
怎样选择比较数列。 若目标上界为 K,先将不好比较的前 m−1 项单独相加为 S,再争取使 C/(1−q)≤K−S。常见的依据是相邻比值:若 am≤C、所有后续非负项满足 ak+1≤qak,归纳得所需的 ak≤Cqk−m。这里每一步的比值控制必须证明,不能只观察前几项。
例如 ak=1/k! 时,对 k≥2,ak+1/ak=1/(k+1)≤1/3。故对 n≥2,
k=1∑nk!1=1+k=2∑nk!1<1+1−1/31/2=47.
取 n=1 时直接检查。该例展示了为何应将首项单独处理,以及如何由后续项之比确定公比。
边界。 q=1 时比较和为 C(n−m+1),无法由这个方法得到与 n 无关的上界;q>1 时等比和增长;负公比不能直接沿用上述正尾项论证。源式中的“舍去后一项”只有在确认被舍去项为正时才能给出严格上界。
无需通项的递推求和
设实数列满足 ∣ak+1∣=∣ak+1∣。平方后得
ak+12−ak2=2ak+1.
从 k=0 到 n−1 相加,直接得到
k=0∑n−1ak=2an2−a02−n.
递推中每步正负号可能有不同选择,通项未必唯一,但这个求和恒等式对所有合法选择都成立。ak2 就是一个变化较简单的辅助量。
由此反推某个和“可能取得”时还需构造满足原递推的序列;只算出一个候选终点 an 不足以证明它可达。平方在原来的两边绝对值非负时是等价变形,但这并不自动证明任意终点可由给定初值产生。
较复杂根式和的比较
令 bk=k/(k+1)+(k−1)/(k+1),k≥1,则 bk>0。降重根号并有理化得
uk=k(k+1)2bk1=2kk+1k+1−k−1.
希望比较的差分为
vk−vk−1=k+1k−kk−1=kk+1k−k2−1.
记 A=k+1,B=k−1。两式均为正,uk<vk−vk−1 等价于 1<k(A−B)。平方后的右侧为 k(A−B)2=2k(k−k2−1)>1;最后一步可直接有理化验证:
2k(k−k2−1)=k+k2−12k>1,
因为 k≥1 且 k2−1<k。
因此逐项相加,有
k=1∑nk(k+1)2bk1<n+1n.
这里每一项比较都严格,n=1 也严格。变形时所有分母均为正,平方及乘除没有改变不等号。
柯西不等式与裂项可以组合
若 uk=pkqk,可用
(k=1∑nuk)2≤(k=1∑npk2)(k=1∑nqk2).
选择拆分时,要让右侧的平方和可以裂项或容易估计。例如上一节的 uk 可取
pk=k(k+1)1,qk=2k(k+k2−1)1.
则 ∑pk2=n/(n+1)。q12=1/2,而 k≥2 时 qk2<1/[2k(k−1)],故 ∑qk2<1;n=1 时也有 ∑qk2=1/2<1。于是再次得到上一节的严格上界。
这里严格性来自第二个平方和小于 1,不必额外声称柯西那一步必然严格。分析取等时,要分清严格性出现在哪一步。
平方根和的最佳常数:不用积分的证明
令 Sn=∑k=1nk。对 0≤u<v,直接因式分解得到
v2−u2v3−u3=v+uv2+uv+u2,
它严格介于 3u/2 与 3v/2 之间:相减后的分子分别为 (v−u)(2v+u)/2 与 (v−u)(v+2u)/2,均为正。
依次取 (u,v)=(k−1,k) 与 (k,k+1),得
32(k3/2−(k−1)3/2)<k<32((k+1)3/2−k3/2).
求和相消可得
32n3/2<Sn<32((n+1)3/2−1)<32(n+1)3/2.
因此使所有正整数 n 均满足 Sn<C(n+1)3/2 的最小常数是 C=2/3。确实,若 0<C<2/3,取充分大的整数 n 使 n/(n+1)>(3C/2)2/3,左边估计就给出 Sn>C(n+1)3/2;C≤0 显然不可能。此证明只用有限和、根式运算及整数可以任意大的事实。
任意分割的幂和界
设 p 为正整数,0=x0<x1<⋯<xn=1,记 δk=xk−xk−1、h=maxkδk。则
p+11<k=1∑nxkpδk≤p+11+h.
由因式分解,对 a=xk−1<b=xk 有
(p+1)ap(b−a)<bp+1−ap+1<(p+1)bp(b−a).
求和得左端和 L<1/(p+1)<U。又
U−L=k=1∑n(xkp−xk−1p)δk≤hk=1∑n(xkp−xk−1p)=h.
因此 U<1/(p+1)+h,上述弱上界自然成立。取等分 xk=k/n,有 h=1/n,故 U 可以任意接近 1/(p+1);这说明该下界最优,却不在任何有限严格分割中取得。整个证明只用了有限幂差,无需积分。
用对数差估计调和和
对每个正整数 k,由对数不等式 1−1/x<lnx<x−1(x>1),取 x=(k+1)/k,得
k+11<ln(k+1)−lnk<k1.
从 k=1 到 n 相加,得到
21+31+⋯+n+11<ln(n+1)<1+21+⋯+n1(n≥1).
将 n 换成 n−1,得到常用的等价形式
21+⋯+n1<lnn<1+21+⋯+n−11(n≥2).
这些严格不等号来自每个单项均严格,不能把没有项的 n=1 情形套入第二式。另由 lnx<x−1/x(x>1),代入相同的 x=(k+1)/k,有
ln(1+k1)<k(k+1)1.
这种做法把一般函数不等式应用到相邻整数之比,再利用对数差相消,适合目标含 lnn 的有限和估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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